作答者
  全國人大景觀設計代表、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李飛
  全國人大代表、金杜律師事務所合京站美食伙人 吳青
  全國人大代表、華南機車借款農業大學教授 陳瑞愛
  在與廣東團代表一起審議政府工作報告時,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了依法治國的重要性。連日來,廣東團代表特別是法律界代表對此高度關註。全面深化改革的開局之年,如何讓改革於法有據?新的歷史使命下,人大立法工作如何開展?如何更好地實現立法決策與改革決策的結合?昨日,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李飛代表、金杜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吳青代表、華南設計裝潢農業大學教授陳瑞愛代表接受記者採訪,分別回答了依法治國之問。
  南關鍵字行銷方日報特派記者 辛均慶
  凡屬重大改革都要於法有據
  南方日報:如何理解“改革必須於法有據”?
  李飛:新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立法工作難在哪裡?十八屆三中全會對全面深化改革做了總體部署,習近平總書記特別講到我們這場改革要於法有據,要先立後破。也就是說,凡是確定要改革的領域,首先要制定和修改相關的法律,有些要制定法律、要賦權,還有的就是修改法律、廢除原來的做法。這對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吳青:李克強總理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也提到“深入貫徹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把政府工作全面納入法治軌道,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履行職責”。在強化依法治國的今天,我們已不能把那些突破法律規定的做法,再當作是制度創新、大膽改革,而把依法依章辦事看作是保守。對法律缺乏敬畏和尊重,就沒有依法治國的思想基礎。我的職業生涯和工作經驗也使我強烈認為:深化改革,首先從理念上一定要將法律擺在第一位,一切的重大改革要有法律依據,於法有據,才能推進。確保改革是在法治的軌道上進行,這樣的改革,才是帶有正能量的改革。
  陳瑞愛:立法引領改革,改革推動立法。以前我們認為立法是將實踐的成熟經驗上升為法律,立法工作理應滯後於實踐。今天,我們提出把立法決策與改革決策更好地結合起來,並提出確保重大改革於法有據、有序進行,這完全符合當前形勢和任務對立法的要求。對促進改革的立法應優先列入立法程序,並且要在增強法律的可執行性和可操作性上下足功夫。
  立法引領改革,改革推動立法
  南方日報:新的歷史使命下,人大立法工作如何開展?
  李飛:我們知道,全面深化改革都是解決比較難的問題,而這些問題往往關聯性特別強。現在基本上一些重大的深層次問題,都牽涉到很多部門,也涉及到若干部法律。現在的立法是要參與到改革的頂層設計裡面去。
  也就是說,有關部門在推動改革的同時,立法部門就要考慮這在法律上如何體現,而且要符合法律的內在規律。發一個文件可以就一個方面作規定;但要想修改法律,可能就牽涉到其他的法律。法與法之間不能“打架”,這就需要從頂層的關聯性上來考慮問題。這對立法機關的要求很高。
  吳青:我國現行有效法律242部,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涉及改革領域的現行有效法律就有130多部,包括法律132部,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7件。《決定》中很多改革舉措對法律的立、改、廢提出了明確要求,涉及70多件立法項目,其中需要制定法律的項目20多件,需要修改或廢止法律的項目40多件。有些改革舉措涉及的立法項目比較明確,有些則需要根據改革進程繼續研究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按照改革的時間表,2020年要全面完成十八屆三中全會確定的改革任務,從現在算起還有7年。依照“凡屬重大改革都要於法有據的要求”,在國家層面就要求全國人大、國務院以及部委的立法工作要走在各省、市、各項重大改革工作之前。
  從十一屆全國人大的立法情況來看,十一屆全國人大共立法86項,平均一年的立法數量約17項,依此速度,與深化改革有關的70多件立法項目估計要4年多才能完成,如果再算上國務院以及國務院部委的立法,恐怕在時間方面無法滿足立法先行、使深化改革“於法有據”的需要。
  陳瑞愛: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的情況下,人民群眾對立法的期盼,已經不是有沒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決實際問題。當前,應當科學地制定立法程序,努力提高立法質量,使各類立法都能充分反映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和長遠利益,為法治建設提供“良法”背景。
  確保在法治軌道上推進改革
  南方日報:當前,如何更好地實現立法決策與改革決策的結合?
  李飛:凡是難啃的骨頭,涉及到多部門的法律,要由全國人大牽頭來起到主導立法的作用。有些重大問題通過全國人大黨組,直接向中央請示,減少中間環節。
  吳青:目前很多城市承擔了深化改革的國家試點任務,但一些試點市還沒有立法權,在此情況下,如果沒有全國層面或省級層面的法律法規提供試點依據和法律保障,在這些市進行改革的試點是存在一定法律風險的。
  要解決這個問題,除了全國人大、國務院、各部委等國家層面的立法部門在提高立法速度上做文章,各省級的地方立法也應同步加快。同時,我建議:應考慮加強多層次立法。即在加強國家層面、省級層面的立法之外,通過賦予一些“較大的市”立法權來加強市級層面的立法。在此層面,使更多的“較大的市”通過立法來解決其在深化改革中於法有據的問題,解決其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到的“把政府工作全面納入法治軌道”的問題,並通過立法來引領和推動地方的改革和發展。
  為此,需要國務院加快出台“較大的市”認定標準,並依此標準對“較大的市”進行認定並賦予其相應的立法權。同時,全國人大在自身科學立法實踐的基礎上,吸收省、市在科學立法方面的細化和創新的成功經驗,制定全國性的《立法程序規範》,以制度化、規範化的方式保證被認定為“較大的市”的立法質量。依法治國,首要的一條是有法可依。希望通過加強和完善多層次立法,能為地方的改革和發展提供法律依據以及法律保障。
  陳瑞愛:我們要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和法治政府建設的實際,加快制定和完善與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相適應的法律法規,加快制定規範行政行為的法律法規,增強法律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要有計劃地對現行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進行全面、系統地清理,及時修訂或者廢止一些不合時宜、明顯不適應現階段實際情況的規章制度。對於一些相互衝突的法規制度,要協調各方,確保法律法規的統一性。  (原標題:深化改革 法治理念擺在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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