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杭州11月19日電(見習記者 張駿)“以典型年均合規醫療費用30萬元的大病患者為例,在實行包括大病保險報銷段在內的四個報銷段後,最終患者自行承擔醫療費用僅在3至4萬元。”19日,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副廳長蔡國春在浙江大病保險工作新聞發佈會上以具體事例直白地解說了大病保險的保險待遇。
  按照浙江省政府最新出台的《關於加快建立和完善大病保險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浙江將大病保險覆蓋範圍從原來的城鄉居民拓展到包括職工在內的全體基本醫保參保人員,實現大病保險制度人群全覆蓋,這在全國尚屬首創。
  浙江從2001年建立職工醫保制度以來,形成了以職工、城鄉居民、新農合三項制度為主體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體系。截至今年10月底,基本參保人數達5069萬人,參保率維持在97%,已邁入全民醫保時代。
  不過,蔡國春表示,由於現行基本醫保制度,特別是城鄉居民醫保、新農合保障水平不高,參保參合人員個人醫療費用負擔還比較重,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日益突出,社會各界要求加強大病醫療保障的呼聲比較強烈。由此,浙江全覆蓋大病保險應運而生。
  按照《通知》,浙江將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參保人員統一納入大病醫療保險制度範圍。這意味著將有5069萬名基本醫保參保人員納入大病保險保障範圍,受益人群規模較此前整整翻一番。
  蔡國春表示,大病保險實行市級統籌,以設區市為單位統一組織實施,實行統一政策體系、統一籌資標準、統一待遇水平,基金實行統收統支。浙江省人社廳醫保處處長王平洋表示,這意味著報銷人員不分戶籍,統一標準。
  而大病保險所需資金暫按政府或單位70%、個人30%的比例,年初一次性從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中整體劃撥。
  “政府、單位、個人的總籌資標準原則上為人均25元,具體由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確定。”蔡國春說,“按目前全省基本醫保參保人數5069萬人規模測算,人均籌資25元,全省用於大病保險待遇支出將達12.7億元。”
  對此,王平洋解釋,這次大病保險的調整,對於參保人員來說,每年只需多負擔7.5元。
  同時,《通知》明確,大病保險的起付標準參照各設區市上一年度城鄉居民人均收入水平確定,最高補償限額按起付標準的10-15倍設定,支付比例不低於50%,費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
  談及此,蔡國春強調了大病的界定,“保險政策中大病概念是按醫療費用界定的。”在蔡國春看來,這樣定義的好處,不僅涵蓋了原來新農合重特大疾病救助所規定的22種重特大疾病,也涵蓋了前期各方比較關註的罕見病。
  並且,《通知》規定大病保險最高限額為起付標準的10-15倍,約30-45萬元左右。根據大病保險報銷政策,如果大病保險段報銷40萬元,該患者的全年醫療總費用需要達到100萬元以上。
  另外,《通知》明確,大病保險統一執行浙江省基本醫療保險藥品、醫療服務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目錄。對部分大病治療必需,且療效明確的高值藥品,通過談判逐步納入大病保險支付範圍。
  王平洋透露,除了基本醫保中2388種藥品已被納入大病保險支付範圍,今年正在談判,欲將15種左右療效明顯、治療必需、價格昂貴的藥品也納入大病保險支付範圍。(完)  (原標題:浙江將全覆蓋大病保險 5069萬基本醫保人員皆受益)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aa00aaihx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